原規範規定:大、中、小型幼兒園的活動室面積均為50m²,本次修訂面積有所增加,原因是過去的幼兒園建築只是看管孩子的場所,幼兒活動內容簡單。近年來大陸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教育模式的改革,大大促進了托兒所、幼兒園建築模式在環境、功能、造型、設施及空間塑造等各方面進一步發展。
現在幼兒的靜態遊戲方式較多,靜態遊戲活動場地,如角色遊戲、智力遊戲、桌上作業、醫生看病和手工製作等這些均需要一定的場地空間,如不增加面積,勢必擠占幼兒的遊戲空間,而幼兒的身體機能特點,需要幼兒有大量肢體活動,有利於身體各部分組織、器官和心臟的發育,應該給他們提供足夠多的活動空間。因此在幼兒園設計中要保證足夠面積的室內遊戲活動空間,應該擴大活動室的面積。
衣帽儲藏間宜各班分開設置在幼兒生活單元內,亦可單獨設房間。單獨設置房間所占用的空間面積大,所以現在很多幼兒園多半採用過廳,走廊等空間設置衣櫃來解決,這種設置多半占用疏散通道,帶來了安全隱患。因此規定不應在走廊處設衣帽間。
裝潢 renovation
【 分享更多您喜歡的案例 】
Share more cases you li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