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龍畫虎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有一些人表面上看起來溫和老實,但是卻暗藏禍心。一旦觸及他的根本利益,便會露出尖銳的獠牙,撲向那唾手可得的利益。杭州殺妻碎屍案便是如此,犯案人許某毫無人性可言,為了金錢將枕邊人殘忍殺害。他們夫妻相識三十載,究竟是如何走到這一步的?
坎坷、畸形的戀愛之旅
許某以前曾經去當過兵,退役以後就在一家玻璃廠上班。在他工作期間,認識了初戀曉慧。一對懵懂的少男少女,開始了一段激情的戀愛。少年不識愁滋味,他們的愛情里只有甜蜜的諾言,沒有對生活的憂愁,也沒有利益糾葛。
在戀愛三年後,許某向曉慧求婚,兩人一心想著組建家庭,可是卻在父母這里被駁回。曉慧的父母強烈反對這門婚事,認為窮酸的許某配不上自家女兒。也對,當時許某只不過是個窮工人,而曉慧已經有自己的生意,每天吃喝不愁,還手握著一筆豐厚的存款做嫁妝。
就像很多窮小子與富家女的劇本中寫的那樣,他們兩人被家長生生拆散。隨後,曉慧的父母給她物色了一個性格豁達、家庭殷實的子弟,兩人相親後草草結婚。許某失去了女友之後渾渾噩噩地過了一段日子,不久後也組建了家庭。
然而,他們兩人的孽緣卻並未終止。在許某與妻子生育一個兒子後,又過幾年,夫妻兩人婚姻感情破裂。許某借口去做生意,從上海跑到杭州,並偶遇了曉慧。初戀情人見面後,自然是感慨萬千。許某生出一些遐思,勾引有夫之婦曉慧,兩人陷入了見不得光的地下畸戀。
成年人的婚姻,究竟是愛情的結合還是利益的交匯?
兩人保持了三年的婚外情關係後,許某就與原配妻子離婚,並讓曉慧也離了婚與他去領證。婚後,他們兩人生育一個女兒。在前幾年,兩人生活美滿幸福,偶爾會有一些矛盾。比如在教育女兒方面,曉慧總是不讓許某干涉,認為他會把女兒教壞,讓她養成懶惰、不負責的習慣;而許某則認為,曉慧離間他們父女間的感情。夫妻兩人因為女兒多次吵架,甚至動起手來。
許某平常很喜歡炒股,經常問曉慧要錢。每當兩人一提到錢,就會引發一次吵鬧。曉慧更喜歡穩紮穩打,將錢用於購買基金和債券,每次收獲頗多。她認為丈夫非常敗家,炒股經常賠錢,所以久而久之就不再給他錢。
夫妻雙方「床頭吵架床尾和」,雖然每次他們兩人很快就能和好,但是吵架總歸還是會傷感情。雞毛蒜皮的小事看上去沒什麼問題,時間一長就會讓夫妻之間的關係產生裂痕,他們兩人也不例外。在外面,他們是一對模範夫妻,大家都認為兩人感情很好。然而在家中,爭吵聲從來沒有斷過。
一次爭吵,引發了一場殘忍的屠殺
就在兩人婚姻岌岌可危時,一件事把兩人的感情推向風口浪尖。曉慧購買了一套新房,在未經許某的同意下就把房子寫在自己的名下。許某感覺她很不尊重自己,根本沒有把自己當成家庭成員看待。然而,他們家里其實主要的經濟來源都是曉慧,許某只是一個司機,每個月的薪水很少,曉慧卻開著一家工廠。因此從常理來看,她想把房本上寫自己的名字是很正常的。除此之外,圍繞著這套房子,他們兩人還有別的矛盾。許某想趕緊入住新房,因此與曉慧商量通過貸款來裝潢房子,但是也被曉慧拒絕了。
一天晚上,曉慧正在做飯搓肉圓,一邊做飯一邊抱怨丈夫又教壞了女兒,結果一個不小心,案板上的碎肉機把她的手割出了傷口。她非常憤怒,開始罵罵咧咧,又提起了陳芝麻爛谷子的事情。而許某一聲不吭,盯著妻子的背影,心中萌生出強烈的殺意。
吃完飯後,許某照例給妻子熱牛奶喝,在牛奶里加了過量的安眠藥。等到她熟睡之際,許某用枕頭直接將其捂死。曉慧在他的動作下,有過短暫的清醒,她聲音微弱地叫了一聲許某。這時許某的手松懈了片刻,但隨後並未放棄行兇,直至將妻子殺害。
在與妻子的屍首共度兩小時後,許某把她拖到了廁所里,用碎肉機、菜刀等工具將其完全粉碎並投入馬桶中,一些不易分解的組織則投放到垃圾桶里。就在他做出如此惡行之時,他們兩人的小女兒就在一牆之隔的臥室里安然沉睡。
離奇失蹤的婦女,化糞池中的可疑人體組織
當女兒發現母親不見以後,趕緊去報了警。剛開始大家都被許某的演技蒙騙過去了,他裝作無事發生的樣子,稱自己在當天晚上起夜上廁所,回到臥室里就發現妻子不見了。這副面孔甚至騙過了媒體、民眾以及辦案人員。案情一度陷入僵局。
然而,在公安機關調查過小區監控後,卻發現曉慧在失蹤當天回到家以後,再也沒有出過門,明明是一個活生生的人,為何會人間蒸發?在調查過小區內所有出入口後,警方認為,「曉慧」很可能還在小區內,並且兇多吉少。
聯想起以往的斷案經驗,他們重點排查小區內垃圾、排泄物情況,卻在化糞池里發現驚人真相——在化糞池內,他們經過幾小時的艱苦搜尋,終於提煉出可疑的人骨和組織。經DNA檢測,證實這確實屬於曉慧的屍體。種種跡象表明,曉慧的遇害地點就在他們家中。那麼作為曉慧的丈夫,許某無疑有非常嚴重的嫌疑。
經過盤問後,許某終於說出了事實真相。曉慧的兩個女兒(大女兒為前夫的孩子,小女兒是許某的孩子)都非常崩潰,而曉慧的其他親屬哭倒在化糞池旁邊。他們無論如何也想像不到,許某竟然是如此心狠手辣的一個人,甚至讓曉慧屍骨無存。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許某殺害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已經觸犯了故意殺人罪,並且有嚴重的犯罪情節,依法被判處死刑。而許某不服一審判決,已經提起了上訴。
在案件水落石出之時,他曾經說,自己真的很愛妻子,但是也非常怨恨她。如果不殺害她的話,這份怨恨就永遠不會結束。然而,如果他真的已經無法控制自己的情感,明明可以選擇離婚,但卻用這麼極端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可想而知,他心中的道德已經缺失了一角,他的理智已經無法戰勝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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