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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調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15個百分點,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別調整為2.6%和3.1%。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政策保持不變,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別不低於3.025%和3.575%。(完)
相關政策:
財政部:對居民出售自有住房並1年內購房的 售房已繳個稅予以退稅優惠
關於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0號
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現就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二、本公告所稱現住房轉讓金額為該房屋轉讓的市場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新房的,購房金額為納稅人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網簽備案的購房合同中註明的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購房金額為房屋的成交價格。
三、享受本公告規定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納稅人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同一城市範圍內。同一城市範圍是指同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所轄全部行政區劃範圍。
2.出售自有住房的納稅人與新購住房之間須直接相關,應為新購住房產權人或產權人之一。
四、符合退稅優惠政策條件的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購房合同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辦理退稅。
五、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與稅務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將本地區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等信息(含撤銷備案信息)實時共享至當地稅務部門;暫未做到信息實時共享的地區,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確保稅務部門及時獲取審核退稅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備案信息。
六、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2年9月30日
9月29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通知,決定階段性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符合條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決定在2022年底前階段性維持、下調或取消當地 新髮放首套住房貸款利率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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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政策措施的出台,有利於支持城市政府「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在當地政策範圍內,銀行和客戶可協商確定具體的 新髮放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水平,有利於減少居民利息支出,更好地支持剛性住房需求。(完)
附件: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階段性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保監局:
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全面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剛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按照國務院有關部署,現就階段性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於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同比均連續下降的城市,在2022年底前,階段性放寬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現行規定執行。
二、按照「因城施策」原則,符合上述條件的城市政府可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及調控要求,自主決定階段性維持、下調或取消當地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派出機構指導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配合實施。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