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辣新聞》被瘋狂檢舉 國民黨喊話民視:比照彭文正停播節目

周玉蔻《辣新聞》被瘋狂檢舉 國民黨喊話民視:比照彭文正停播節目

針對周玉蔻近來頗富爭議且無視新聞自律的言行,國民黨呼籲,為維護媒體環境,全體民眾應站出來共同檢舉周玉蔻,並呼籲NCC勿雙重標準。台北市議員王鴻薇表示,民視曾讓彭文正節目停播,請民視也以同樣標準處理周玉蔻的節目。她舉例,當年NCC關中天時,NCC委員質疑中天報導韓國瑜穿襪子,那麼難道討論蔣孝嚴滾床單就適當嗎?請NCC拿出同樣標準。

國民黨27日舉行「嚴重違反新聞自律 全民檢舉周玉蔻」記者會,台北市議員王鴻薇、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黃心華出席。

王鴻薇表示,周玉蔻利用主持政論節目對特定候選人進行攻擊,而且還波及到無辜的第三者,違反新聞自律規範。民視有自律委員會和自律規範,網站清楚載明「當私人隱私損及公共利益時,媒體得以採訪與報導,但需盡全力防止不當傷害個人名譽及侵犯個人隱私,或造成媒體公審的情況」。周玉蔻大喇喇報導張淑娟無中生有的事情,並播出其照片,讓普通老百姓、沒有麥克風的人受害,而且周玉蔻從來沒有聯絡張淑娟做任何求證。周玉蔻每天信口開河,昨天才假惺惺跑到現場要道歉,有這種道歉法嗎?民視自律規範亦指出「製播新聞及其他新聞性或評論性節目,應避免政媒不分」、「要注意新聞整體呈現的客觀與平衡」,大家有看到客觀跟平衡嗎?她也投訴民視政治立場偏頗問題,周玉蔻在節目中公然說「投給陳時中就是投給周玉蔻,喜歡周玉蔻就投給陳時中」,請問中華民國開國以來,哪有政論節目主持人膽敢為單一候選人搖旗吶喊?她相信民視還有一定底線,能容忍周玉蔻敗壞民視名譽嗎?

王鴻薇昨天已向民視提出申訴,指出周玉蔻在9月22日節目中公開使用張淑娟照片,甚至影射其滾床單,已嚴重違反新聞自律,且危害張淑娟女士的隱私權,她將持續追蹤案件進度,民視曾讓彭文正節目停播,請民視也處理周玉蔻的節目;她昨天也同時向NCC申訴民視談話性政論節目違反製播新聞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她指出,當年NCC關中天時,NCC委員質疑中天報導韓國瑜穿襪子,那麼難道討論蔣孝嚴滾床單就適當嗎?請NCC拿出同樣標準。張淑娟基於權益去法院提告,我們基於閱聽人權益、幫媒體界除害,拜託全民一起檢舉。

徐弘庭指出,媒體應是監督政府的第四權,不該幫執政黨擦脂抹粉,周玉蔻就像政治快篩,一篩就篩出民進黨政府跟陳時中的雙標。NCC對政論節目的標準到底在哪裡?能不能對社會大眾說清楚講明白?陳時中當初說要調查洩密,為何整個防疫指揮中心到現在都無法公布到底是誰洩的密?身為防疫指揮官卻連洩密都查不出來,有什麼臉選台北市長?也要請民視說清楚講明白有關持股和黨政進入媒體的情況。中華民國是時候要對媒體有個最基本的標準,政黨、政治人物能不能間接持股?媒體人是否能成立資本額1200萬的公司,拿上千萬政府預算幫執政黨擦脂抹粉?是否能讓政論節目成為特定候選人打手?為什麼一個媒體人能享有這麼多特權?小至防疫指揮中心,大至政戰局,都有洩密情況,難道跟特定媒體人交好,就會淪為執政黨放話的工具嗎?媒體應是國家道德良心,監督社會的第四權,不應成為特定人士的打手!

黃心華認為,周玉蔻有烏龍四部曲,即胡說八道、踢到鐵板、被人提告、道歉賠償,她在這種輪迴中樂此不疲,卻搞得大家都很累。過去民視之節目缺失,NCC曾說是自律範圍,那麼民視的自律範圍有哪些?民視自己說不得違反事實查證與平衡原則,對政論節目的製播規範也要求「應追求事實並檢視消息來源之真實性」、「應多方查證,避免單一消息來源,並留存查證紀錄供查驗」且「政論節目主持人應客觀、中立,力求公平」,很顯然上述幾個規範,民視自己完全沒做到。當年中天被關台時,NCC說中天被民眾檢舉次數過多、說中天內控機制失靈,說中天政論節目沒做到嚴格且確實的查證。對此他提出兩個訴求,第一,若民眾認為周玉蔻節目不實、誇張、霸凌民眾,請站出來檢舉惡質節目;第二,要求NCC用同樣標準處理民視與其政論節目,不要讓NCC淪為「髒CC」、「軟CC」。

房市糾紛專題報導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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