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10/5新增901例確診/嘉義縣府提供
嘉義縣10/5公布901人確診,縣長翁章梁提醒,中央已修訂重複感染定義,由兩次發病日間隔30天,縮短為14天以上,呼籲通報為重複感染者,應掌握用藥時效,也提醒符合接種疫苗條件者,應儘速完整施打,降低重複感染風險。
全國疫情仍處高原期,嘉義縣今(5)日公布901人確診,其中有症狀84人,無症狀817人,年齡介於2個月至94歲,12歲以下126人,65歲以上135人;累計全縣12歲以下染疫幼童13161人,65歲以上13789人,目前居家隔離495人,輕症居家照護5006人。
縣長翁章梁提醒,中央已修訂重複感染定義,由兩次發病日間隔30天,縮短為14天以上,即可通報重複感染,醫師可立刻給藥。
疫情指揮中心3日宣布放寬「重複感染」定義,兩次發病日間隔改為14天以上,定義如下:
一、距前一次發病日或採檢日14天起至3個月內,如原慢性症狀惡化、或出現發燒、或有新呼吸道症狀,且PCR陽性(Ct值<27)或抗原/核酸快篩陽性。
二、距前一次發病日或採檢日3個月以上,無論是否出現咳嗽、喉痛等症狀,再次PCR陽性或抗原/核酸快篩陽性。
以上2種情形,經醫師評估可能為重複感染個案後,仍應進行法定傳染病通報,並依確診處理原則進行防疫措施及醫療處置。
衛生局長趙紋華表示,嘉義縣通報重複感染個案計140人,專家指出首次感染症狀嚴重者,第二次感染仍有很高機率也會有嚴重症狀,尤其高風險的年長者、慢性病患應特別注意。
趙紋華說,為掌握用藥時效,經確定為重複感染個案後,可由醫師逕行依專業開藥治療。也呼籲各年齡層只要符合接種條件,應儘速完整接種疫苗,降低重複感染風險,相關疫苗接種服務可至「嘉義縣衛生局疫苗預約系統」( https://vaccine.mid.com.tw/ )預約或上嘉義縣衛生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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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