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四十九歲男子週五(九月二十七日)承認偷拍侄女不同程度的裸露畫面,並製作她的色情深偽影片。此案件震驚新加坡社會,引起關於個人隱私保護和深偽技術濫用的廣泛討論。
據法庭審理,這名男子在侄女的浴室和臥室中安裝了兩部隱藏攝影機,並利用自己的「設計專業知識」,透過手機應用程式將受害人的臉部合成到色情影片中。這類經過數位技術修改的圖像、影片或音頻被稱為「深偽」(deepfake)內容。
男子承認了一項綜合的偷窺罪名和一項持有偷窺影片的控罪。法官將案件延期至十月二十八日宣判,男子將在當天返回法庭接受判決。根據法律規定,男子和受害人的身份不得公開。
案件詳情顯示,受害人是一名來自中國的二十三歲女子,自二零零六年起便與男子妻子同住。男子於二零一五年認識其妻子,並於二零一七年結婚。
檢方表示,男子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購買了一套公寓,與妻子、女兒和受害人共同居住。受害人擁有自己的房間和相連的浴室。
副檢察官董守平表示,受害女子認為她與男子關係良好,當他打掃公寓時,會允許他進入她的房間。
大約在二零二零年或二零二一年間,男子發現了一部小型攝影機,但法庭文件並未說明他在哪裡發現的。這部攝影機沒有無線網路連接功能,電池續航時間約一小時,並將影片儲存在內部SD卡中。
檢方透露,男子經常與妻子爭吵,夫妻關係出現問題。「出於挫折感,他開始好奇受害人在浴室中的行為」,董副檢察官補充道,但未詳細說明原因。
二零二二年五月至六月期間,男子將攝影機放置在受害人使用的浴室中。他會定期取回攝影機以充電並查看影片,這使他能夠記錄受害人不同程度的裸露畫面。
同年六月底至七月初期間,他購買了另一部小型攝影機。這第二部攝影機擁有更長的電池續航時間和無線網路連接功能,允許透過智慧型手機查看和下載錄製的影片。
據檢方表示,在二零二二年七月四日至九日期間,男子六次將攝影機放置在受害人的浴室並記錄她的畫面。
同年七月十一日晚上約七點十分,他在打掃受害人房間時,將攝影機重新放置在她的床下,以便記錄她脫衣的畫面。
次日,受害人注意到第一部攝影機被膠帶貼在洗手台下方。她哭著告訴男子的妻子她發現的物品,隨後報警。
受害人還決定因這起事件而搬離公寓。在整理物品時,她發現了床下的第二部攝影機,並將其交給警方。
隨後男子被逮捕。檢方表示,作為警方調查的一部分,男子的電子設備被扣押。對這些設備的鑑識調查顯示,他擁有十七部描繪受害人從事性行為的深偽影片。
「被告承認曾利用自己的設計專業知識,使用智慧型手機應用程式將受害人的臉部合成到真人色情影片上製作這些視頻」,檢方補充道。
檢方要求判處二十四至二十九週的監禁,表示對此類性犯罪需要具有威懾力的判決。「被告濫用了受害人對他的信任。當他犯案時,他們已經是同一家庭成員約五年時間,而且他與照顧受害人童年時期的姑姑結婚」,董副檢察官說。
「因此,被告很容易進入受害人的房間和浴室,例如當他清潔公寓時。」他補充說,男子在犯罪行為中表現出持續性,因為他反覆取回攝影機以查看影片、為攝影機充電並重新放置它們。
檢方也強調,對深偽技術的威懾「尤為重要,因為技術進步已經使實施此類犯罪變得容易」。
男子的律師—黃律師事務所的鄧尚威和田沃倫表示,他們的當事人對自己的行為深感懊悔和羞愧。他們指出,根據一位資深精神科醫生的報告,男子患有適應障礙伴隨抑鬱情緒,這與所犯罪行有重大關聯。
律師強調,男子對妻子的侄女並無性吸引力,但他的行為是「錯誤的方式來感受控制感」。男子已尋求協助治療其障礙,獨自及與妻子一起參加了二十三次諮商課程。
他也採取措施透過接受高等教育來改過自新,其律師表示。
根據新加坡法律,任何被判犯有偷窺罪的人可被判處最高兩年監禁、罰款、鞭刑或這三種懲罰的任何組合。綜合控罪的最高刑罰可能加倍。至於持有偷窺影片方面,男子可被判處最高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