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定期精選混合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及參與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註:德邦循環精選混合發起式A為A類基金份額,德邦循環精選混合發起式C為C類基金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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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購贖回(轉換)業務的處理時間

投資者在開放日申購、贖回基金份額,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本基金參與港股通交易且工作日為非港股通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開通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和轉換業務, 具體以屆時提前公告為準),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宣布暫停申購和贖回的除外。

本基金生效後,如出現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變動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和開放時間進行相應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體上公告。

3每日訂閱業務

3.1購買金額的限制

(1)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首次申購基金份額的,每個基金帳戶最低單筆申購金額為5萬元,追加基金份額最低單筆申購金額為1萬元;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網上交易平台或其他銷售機構首次申購基金份額的,每個基金帳戶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10元人民幣,追加基金份額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10元人民幣。銷售機構的其他規定為準。

(2)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調整上述規定的認購金額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媒體上進行公告。

(3)當接受申購申請對股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產生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採取設置單個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者基金單日淨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股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於投資運作和風險控制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採取上述措施控制基金規模。詳見基金管理人的相關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與其他銷售機構約定,投資者委托其他銷售機構購買基金的,其他銷售機構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可以遵循《基金銷售服務協議》的相關規定,不必遵守上述限制。

3.2訂閱費率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申購時將收取申購費,C類基金份額申購時不收取申購費。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由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投資人承擔,不計入基金財產,主要用於本基金的市場營銷、銷售、註冊登記等費用。贖回費用由贖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

本基金的認購費率如下:

註:M為認購金額。

3.3與採購相關的其他事項。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並最遲在實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告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推廣計劃,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約定、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基金推廣活動。基金推廣活動期間,基金管理人可根據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在履行必要的手續後,對基金銷售費用給予一定的優惠。

(3)當基金有大額申購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採用擺動定價機制,保證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和操作規範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監管部門和自律規則。

(4)一般情況下,本基金對單個投資者持有的累計基金份額不設上限。但是,當單個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或者作為發起設立基金提供者的基金管理人除外)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或者有可能變相規避前述50%的比例要求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絕或者暫停投資者的認購申請。

4日常贖回業務

4.1贖回份額限制

(1)投資者可以贖回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本基金對每個投資者交易帳戶的最低基金份額餘額沒有限制。

(2)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上述贖回份額的數量規則。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媒體上進行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與其他銷售機構約定,投資者委托其他銷售機構贖回基金的,其他銷售機構可以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按照《基金銷售服務協議》的有關規定執行,而不必遵守上述限制。

4.2贖回率

基金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

連續持有期少於30日的A類基金份額持有人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連續持有期不少於30日但少於3個月的A類基金份額收取的贖回費的75%計入基金財產;對連續持有期不少於3個月但少於6個月的A類基金份額收取的贖回費的50%計入基金財產;持有期不少於6個月的A類基金份額收取的贖回費,總額的25%計入基金財產。基金財產中包含的贖回費用於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1個月指30天)。

連續持有期少於30日的C類基金份額持有人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如下:

註:6個月是指180天。

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如下:

4.3與贖回相關的其他事項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重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推廣計劃,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基金推廣活動。基金推廣活動期間,基金管理人可根據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在履行必要的手續後,對基金銷售費用給予一定的優惠。

(3)當基金髮生大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採用擺動定價機制,保證基金估值的公允性。具體處理原則和操作規範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監管部門和自律規則。

5日常轉換業務

5.1轉化率

(1)基金轉換費包括轉出基金的贖回費和轉換申購的補償費。基金轉換費由基金持有人承擔。

(2)轉換認購補償費按轉入基金與轉出基金認購費的差額計算收取。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基金轉換申購的補差費=max[轉出金額×轉入基金申購費率/(1+轉入基金申購費率)-轉出金額×轉出基金申購費率/(1+轉出基金申購費率),0],即轉入基金申購費減去轉出基金申購費,如果為負數,取0。

(3)轉股計算公式:

轉出金額=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淨值-轉出基金贖回費=(轉出金額-認購補償費)/轉入基金當日基金份額淨值。

(4)基金轉換費用中轉出基金的贖回費用總額占轉出基金的基金財產的比例參照贖回費率的規定。

5.2與轉換相關的其他事項

(1)自2022年1月10日起,投資者可通過本公司直銷管道和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銷售機構銷售的其他開放式基金份額的基金轉換業務。

(2)基金轉換的最低申請份額按照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執行。

(3)基金轉換只能在同一銷售機構內進行。待轉換的兩只基金必須是銷售機構銷售的、註冊於同一註冊人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且轉出基金和轉入基金已在銷售機構開通轉換業務。

(4)基金管理人新募集基金轉換業務的規定以屆時公告為準。

(5)通過基金管理人網上交易平台進行基金轉換的相關事宜,請參見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網上交易相關業務規則或公告。

(6)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或法律法規的變化對上述轉換程序及相關限制進行調整,並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實施日前在規定的媒體上進行公告。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轉換業務規則解釋權屬於本基金管理人。

6定期投資業務

自2022年1月10日起,本基金在直銷管道開通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直銷管道以外的其他銷售機構是否開通定期定額投資業務以及定期定額投資單筆認購最低金額以各銷售機構為準。

7基金銷售機構

7.1直銷組織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和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直銷平台。

7.2其他銷售組織

交通銀行有限公司、寧波銀行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公司、中信證券有限公司、中信證券(山東)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華南有限公司、中信期貨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公司、安信證券有限公司、東莞證券有限公司、中州期貨有限公司、招商證券有限公司、開源證券有限公司、長江證券有限公司、上海立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深圳新蘭德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田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常亮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豪邁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銘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深圳眾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惠誠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珠海米英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宏典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倉時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上海虞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JD.COM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益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匯付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吉安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澤(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萬家財富基金銷售(天津)有限公司、武漢博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挖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潘迎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唐定華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陸毅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陽光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中證大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普領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喜鵲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軒轅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大連網金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江蘇匯林保達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通化財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愛建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泰信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本

8基金份額淨值公告披露安排

自2022年1月10日起,基金管理人應不遲於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規定的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淨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淨值。

基金管理人應不遲於半年度和年度最後一日的次日,在規定的網站上披露各類基金份額淨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淨值。

9.認購折扣率(包括定期定額投資)

(1)本基金原費率標準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管理人發布的最新業務公告等法律文件。

(2)投資者通過直銷機構購買(含定期定額投資)本基金的,優惠費率和具體優惠費率以2019年3月30日發布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在直銷管道開展相關業務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的規定為準。

(3)投資者通過直銷機構以外的其他銷售機構購買(含定期定額投資)本基金的,是否享受優惠費率、具體優惠費率及優惠費率活動持續時間以相關銷售機構各自活動公告為準,業務流程以相關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4)投資者如欲了解本基金產品的詳細情況,請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其他法律文件。

10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的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及其他相關事項進行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2021年12月8日刊登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http://eid.csrc.gov.cn/fund)基金電子披露網站上的《德邦循環精選混合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德邦循環精選混合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其後的招募說明書(更新),或登錄基金管理人網站(www.dbfund.com.cn)查詢相關信息。

(2)投資者也可撥打基金管理人全國統一客服熱線:400-821-7788咨詢相關事宜。

(3)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本著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或收益最低。投資者應認真閱讀所投資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資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根據自身條件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產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