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地檢署查獲陳某仿台茶的產品。(地檢署提供)
南投縣一陳姓女茶農涉嫌以越南茶葉充當台茶且參加竹山鎮農會110年度杉林溪優良春茶競賽展售會,還獲得二朵花的獎項,再以台茶包裝提高價格出售予不知情的茶行涉嫌圖利,經調查局中機工作站查獲送辦,南投地檢署詳加查明後依詐欺取財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表示,陳姓茶農涉嫌於110年初以每台斤新台幣300元的價格向一家茗茶購入30台斤的越南茶,明知竹山鎮農會舉辦的110年度杉林溪優良春茶競賽展售會,須繳交在臺灣本地所生產並烘焙的茶葉,竟基於詐欺及虛偽標示商品原產國的犯意,並以不知情女兒的名義參賽,還獲得二朵花的獎項,竹山鎮農會並以每台斤850元之價格收購,由農會人員代為包裝標有「杉林溪、烏龍茶競賽」、「產地:臺灣」等標示的包裝,計20盒(每盒2罐,1罐300公克,共20台斤),交由陳某領回,陳某再以每台斤600元價格,全數販售予誤信該茶為比賽獲獎臺茶的一家茶行負責人,並支付陳貨款1萬2千元,涉犯詐欺取財等罪嫌。
竹山農會被矇混並代為包裝。(地檢署提供)
此案是彰化衛生局到茶行抽驗,由農委會茶改場鑑別出為境外茶後,透過高等檢察署建立的「加強打擊境外茶混充臺茶案件協調聯繫平臺」轉南投地檢署偵辦。
南投地檢署強調繼111年9月間起訴林姓、楊姓被告販售以越南茶葉混充「杉林溪臺灣茶」等後,接續查辦本件以境外茶混充臺灣茶參加比賽獲評等級為二朵花後販售,再次重申對於此類案件從嚴訴追,絕不寬貸,以維護臺灣茶農權益及各類茶葉競賽公正性,讓廣大消費者喝得安心。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