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官網,中國證監會公布2022年20起典型違法案件,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案件9起、機構未盡職調查案件3起、股票操縱案件2起、期貨合約價格操縱案件1起、泄露內幕信息案件1起、內幕交易案件1起、證券帳戶非法出借案件1起、證券公司非法減持案件1起、提交虛假材料案件1起。同濟堂、河南鑽、金正大、勝利精密等上市公司被點名。
《期貨日報》記者注意到,其中披露的操縱期貨合約價格案是秦操縱期貨合約價格案,已於去年8月審結。據介紹,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秦在未成交的情況下,通過頻繁申報、大額撤單等方式,先後操縱純鹼、動力煤等6個品種的9個期貨合約。
證監會表示,這起案件表明,監管部門正在著力加強對期貨交易行為的監管,依法查處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維護期貨市場平穩運行。
回顧該案,根據湖北證監局去年8月份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秦心在2019年3月12日開戶後使用「秦心」帳戶,並非以平倉交易為目的,於2020年12月4日、7日、9日、10日、11日、18日、21日、2021年1月15日,2021年2月1日、5日上述16個交易日內,純鹼、動力煤等6個品種、9個合約共發生62筆大額撤銷和反向交易,影響期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通過上述操縱行為,秦心獲利553693.3元。
湖北證監局表示,秦鑫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關於<;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五項「其他操縱期貨交易價格行為」的規定》(證監會令第160號)第二條的規定,構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2017年修訂)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五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行為」。湖北證監局表示,秦心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關於;第七十條第二款第五項「其他操縱期貨交易價格行為」(證監會令第160號)的規定,構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2017年修訂)》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五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操縱期貨交易價格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湖北證監局決定沒收秦心違法所得553693.3元,並處罰款55369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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