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8日
1.公布基本信息。
註:投資者範圍是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2.每日申購和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的處理時間
投資者應當在開放日申購、贖回基金份額,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若本基金參與港股通交易且工作日為非港股通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開通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和轉換業務, 具體以屆時提前公告為準),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宣布暫停申購和贖回的除外。
本基金生效後,如出現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變動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和開放時間進行相應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告。
3.每日訂閱業務
3.1購買金額的限制
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網上交易平台(目前僅向個人投資者開放)或其他銷售機構首次及追加申購基金份額的,每個基金帳戶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10元人民幣(含申購費)。通泰基金直接交易平台只開放機構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申請,原則上不接受個人投資者的委托。銷售機構的其他規定為準。
當接受申購申請對股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產生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採取設置單個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基金規模上限或者基金單日淨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股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於投資運作和風險控制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採取上述措施控制基金規模。具體規定請參見招股說明書或相關公告;
本基金對單個投資者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不設上限,但單個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數量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
3.2訂閱費率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由認購該類基金份額的投資者承擔,不計入基金財產,主要用於本基金的營銷、銷售、登記等費用。本基金A類份額的申購費率隨著申購金額的增加而降低。
認購時對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收取認購費,而對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而是從該類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
3.2.1前期費用
註:M指基金認購金額(含認購費)。投資者重復認購的,按照每次認購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收取費用。
後端費用
注意:-
3.3與採購相關的其他事項。
(1)認購以金額為基礎,遵循「未知價格」的原則,即認購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後計算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礎計算。
(2)投資者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支付申購款,投資者支付申購款,申購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認購生效;認購資金未在規定時間內足額到位的,認購不成立。如果認購不成功或無效,認購款將退回投資者帳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依法調整上述申購、贖回申請的確認時間,並必須在調整實施日前按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告。
(4)投資者可享受優惠的申購費率和定期定額投資。優惠費率內容以各銷售機構公告為準。
4.日常贖回業務
4.1贖回份額限制
投資者可以贖回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基金投資人單個交易帳戶的最低基金份額不低於10份。若因基金份額減少業務(如贖回、轉換、轉出等)導致投資者單個基金交易帳戶的基金份額餘額不足10份。),基金管理人有權一次性贖回投資人在該帳戶留存的全部基金份額。
4.2贖回率
本基金的贖回費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對A類和C類份額持有人收取不同的贖回費。
註:n為基金份額的持有期,持有期1個月即30天。
對於持續持有A類基金份額不滿1個月的投資者,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A類份額大於等於1個月但小於3個月的投資者,贖回費總額的75%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A類份額大於等於3個月但小於6個月的投資者,贖回費總額的50%計入基金財產;連續持有A類份額超過或等於6個月的投資者,不收取贖回費。不包括在基金財產內的部分用於支付註冊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對持續持有C類基金份額不滿1個月的投資者,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連續持有C類份額超過或等於1個月的投資者,不收取贖回費。
4.3與贖回相關的其他事項
(1)贖回以份額申請為基礎,遵循「未知價格」原則,即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後計算的該類基金的份額淨值為基礎計算。
(2)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贖回生效。投資者贖回申請生效後,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內(含當日)支付贖回款項。
(3)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巨額贖回或延期支付贖回款項的情況,贖回款項的支付方式參照《基金合同》的相關規定。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依法調整上述申購、贖回申請的確認時間,並必須在調整實施日前按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告。
5.日常兌換業務
5.1轉化率
基金轉換費由轉出基金的申購補償費和轉出基金的贖回費兩部分組成。具體收取要看兩個基金每次轉換時的申購費和轉出基金的贖回費之差。基金轉換費用由投資者承擔。
(1)基金轉換申購的補償費:按照轉入基金的申購費與轉出基金的申購費的差額收取補償費。轉出基金金額對應的轉出基金申購費低於轉出基金申購費的,補差費為轉出基金申購費與轉出基金申購費的差額;如果轉出基金金額對應的轉出基金的申購費高於轉入基金的申購費,則補交費用為零。
(2)轉出基金贖回費:轉出基金正常贖回時按贖回費率收取費用。
5.2與轉換相關的其他事項
(1)轉換業務適用資金範圍
基金轉換業務適用於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開放式基金(在同一登記機關登記且已公告基金轉換業務)。
(2)基金轉換業務規則
1)基金轉換以份額為單位。投資者可發起多筆基金轉換業務,每筆申請單獨計算基金轉換費。
2)基金轉換採用未知價格法,即以轉換申請受理日轉出和轉入基金的份額淨值為基礎計算本基金的轉換價格。
3)投資者辦理基金轉換業務時,轉出基金必須處於可贖回狀態,轉入基金必須處於可購買狀態。
4)轉股業務遵循「先入先出」的業務規則,即第一個股權登記日轉出,第二個股權登記日轉出。如果轉換申請當天有贖回申請,則遵循先贖回後轉換的原則。
5)單筆轉換申請的限額適用於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轉換基金相關公告中關於最低贖回份額、最低申購金額和最高申購金額的規定。投資人在銷售機構管理的單只基金餘額因一定轉換而低於基金合同或招募說明書規定的最低持有份額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強制贖回投資人在銷售機構管理的基金剩餘份額。
6)一般情況下,基金登記機構會在T+1日確認投資人的基金轉換業務申請的有效性。T+2日後(含當日),投資者可向銷售機構查詢基金轉換申請的確認情況。
7)當單只開放日基金的淨贖回份額和淨轉出申請份額之和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時,為巨額贖回。如遇巨額贖回,基金轉出與基金贖回具有同等優先權,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組合決定全部或部分轉出,基金轉出與基金贖回按同比例確認(除非另有公告);如果調出申請部分確認,未確認的調出申請不會延期。
8)具體轉換份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轉出份額計算結果保留位數按照各基金招募說明書的規定。
9)轉換後,轉入基金份額的持有時間重新計算,即轉入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從轉入基金份額確認之日重新開始計算。
10)可轉換為基金的兩只基金必須是本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和登記機構在同一銷售機構銷售的基金。同一基金不能在不同份額類別之間轉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名下辦理本基金與其他開放式基金之間的轉換業務,需要在同時銷售轉出和轉入兩只基金的同一銷售機構辦理基金轉換業務。銷售機構不銷售基金管理人所有基金的,只辦理該機構銷售的基金管理人所有基金之間已開通的轉換業務。各銷售機構參與基金轉換的具體資金以各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6.定期投資業務
本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在已開通此項業務的銷售機構辦理,具體業務規則以相關銷售機構的規則為準。
7.基金銷售機構
7.1 OTC銷售組織
7.1.1直銷組織
(1)通泰基金網上交易平台
交易網站:www.tongtaiamc.com
電話:400-830-1666
(2)通泰基金直銷交易平台
名稱:通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華福街道蓮花村社區皇崗路5001號深業上城(南區)T2大廈41樓
法定代表人:馬俊生。
聯繫人:吳雨晴
電話:0755-23537896
傳真:0755-23537806
網站:www.tongtaiamc.com
場外交易機構
基金代銷機構以管理人網站上公示的代銷機構名單為準。網站:www.tongtaiamc.com。
7.2現場銷售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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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基金份額淨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贖回後,基金管理人將於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其網站、基金份額發售網點等媒體披露開放日的基金淨值信息。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進行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可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網站(www.tongtaiamc.com)查閱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作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或收益最低。基金經理及其投資經理管理的基金的過往表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如有投資風險,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基金的相關法律文件,關注本基金特有的風險,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
特此公告。
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