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防疫專線:(06)2880180
指揮中心宣布,自今(111)年11月7日 (確診者開始隔離日,Day0)起,調整COVID-19確診者解除隔離後自主健康管理措施,以及接觸者採行「0+7自主防疫」;並放寬部分社區管制措施。
確診者居家照護隔離滿7天後,快篩陰性即可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收治於醫院、加強型防疫旅館、集中檢疫所之非重症確診者,如以篩檢陰性(需由醫事人員執行)作為解隔條件,解隔後無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確診者的同住親友(接觸者)將調整為全面採行「7天自主防疫」,不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自主防疫期間無症狀者,須有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才可外出,外出時須遵守自主防疫規範、儘量避免接觸重症高風險對象。
宗教活動(遶境、進香團參加成員)、團體旅遊(由旅行社承攬,參加成員彼此之間屬於不特定人士之旅遊)及健身房、八大行業等具有「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之活動,則取消參與民眾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或快篩之限制。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移除體溫量測之強制性規範,各場所(域)仍可視其營業或服務性質及需要,自行決定健康監測之方式。
衛生局提醒市民仍須落實相關防疫規範,符合接種COVID-19疫苗資格者儘速完成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