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美麗青海客戶端訊全省13.8萬個體戶再次得到好消息:自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青海省稅務局將繼續對個體工商戶月核定營業額按90%的比例減收。
日前,記者從省稅務局獲悉,為幫扶「六穩」和「六保」,進一步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扶持力度,省稅務局於6月30日發布了《關於繼續調減個體工商戶每月核定營業額的通知》,明確自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每月核定營業額繼續調減90%。據統計,全省採用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有13.8萬戶,占全部個體工商戶的95.8%。定額下調後,全年可為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減免全部稅費約4000萬元。為切實減輕疫情給個體戶帶來的經濟壓力,一季度,省稅務局對全省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按原核定營業額核減90%,減免增值稅、消費稅、個人所得稅等適用稅種878.72萬元。此次在第二至第四季度繼續核減原核定的個體工商戶營業額的90%,有利於為個體戶排憂解難,緩解經營壓力。二至四季度,不考慮停業、開票等因素,減免增值稅、消費稅、個人所得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3080.35萬元。
據了解,在降低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經營收入、減輕稅費負擔的同時,省稅務機關將著力優化辦稅流程,推行「非接觸式」納稅服務,採取統一的後台批量處理方式。納稅人不用去稅務機關也能享受優惠政策。正規固定個體工商戶營業額減少90%後,不影響納稅人發票的正常收發。納稅人月營業額10萬元以下3萬元以上的,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人也可以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選擇延期至2021年1月繳納。納稅人每月的發票金額超過定額時,需要按照發票金額進行申報納稅。